为及时解决元谋县进城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自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开始受理公租房租赁申请。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地点:元谋县政管局一楼大厅54号、55号、56号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业务窗口。
二、房源情况
本次公告房源为阳光花园小区、永康小区、龙江苑小区、鸿源小区,户型为:一室一厨一卫、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37-45平方米的房源197套。黄瓜园小区,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45平方米的房源16套。
三、申请条件
(一)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申请家庭人均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在公租房所在地居住或工作;
(四)拥有车辆的家庭,车价在20万元以下(需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
(五)申请人为县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须在本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并提供户籍地未承租公租房证明及元马镇暂住证明。
四、申请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如实填写《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按照规定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册、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元谋县政管局一楼大厅54号、55号、56号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业务窗口进行递交申请材料,进行表格正确填写的初审。
第二步:经住保中心初审后依次到公安、交运、民政、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等相关部门窗口进行行业审核盖章。(以上部门全部在政务中心办理)
第三步:通过相关部门窗口行业审核盖章后材料及相关附件(详见《申请书》第11页)统一交到元谋县政管局一楼大厅54号、55号、56号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业务窗口进行终审。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虚报、瞒报或申报材料被涂改导致无法审核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对象负责。故意隐瞒婚姻状况、住房状况、财产情况或不配合调查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禁止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户申请资格;
(三)公共租赁住房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替;
(四)申请人需严格遵守报名工作秩序,故意扰乱报名秩序,导致此次公共租赁住房报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到网站下载《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及填表说明,申请书需双面打印填写。
下载网址: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cxym.gov.cn)
(二)未尽事宜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8-8212238 。
特此公告
附件:1.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元政发〔2022〕13号)文件
2.《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