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县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外松内紧”的原则,抓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不放松,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科学有序做好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县住建部门主动作为,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督促住建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内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出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省的,出发前、返元前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返元后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压实建筑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各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建筑企业认真开展排查,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对排查出的出入境人员、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和云南省边境25个县市入元返元人员,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县住建局;做好企业办公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做好员工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加强企业办公场所人员登记管理,对出入企业办公场所人员及入住企业集体宿舍的员工,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措施,并提醒员工规范佩戴口罩;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三、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疫情防控管理。2021年8月6日,组织在建建筑工地施工方、监理方及建设方代表召开全县建筑工地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一是施工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对施工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出入境人员、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和云南省边境25个县市入元返元人员,要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县住建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二是明确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共同做好防范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设置疫情防控专员,专职负责本项目疫情日常防控工作。四是项目实施实名制管理,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是施工工地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盥洗等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及时分类清运建筑垃圾。六是做好施工工地宣传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和“云南健康码”推广使用,做到施工工地务工人员疫苗应种尽种、“云南健康码”100%完成申报或更新。
四、加强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管理。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售楼部、公司门店面人员进出管理,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发现不正常的立即向属地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告;要求出入人员佩戴口罩。加强对售楼部、经纪公司门店面卫生管理消杀工作。售楼场所应充分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需要。开展楼盘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时,尽量采取互联网等线上方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五、加强物业服务等区域管理。县住建局适时组织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相关人员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社区落实各类防控措施,合理设置物业服务等区域的出入口,坚持24小时值守,对进出人员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措施,提醒进出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非本区域人员进入。发现人员发热、健康码异常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社区和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加大对垃圾场站、电梯轿厢、楼栋大堂、走廊、楼梯间、地下停车场等公共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杀力度和频次。积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重点人员追踪排查、封闭管理、居家隔离、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加强物业服务等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减少企业内部人员聚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