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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2年09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及时解决元谋县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受理公租房租赁申请。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从2022年9月13日开始至2022年9月15日结束,在此期间正常受理公租房申请业务。

二、房源情况

1.阳光花园小区(电梯房),户型一: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约45平方米的房源187套; 户型二:一室一厨一卫,面积37.35平方米的房源157套;阳光花园小区(2014年源达路廉租房楼梯房),户型: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约46平方米的房源1套;

2.龙江苑小区(楼梯房),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约46平方米的房源7套;

3.永康小区(楼梯房),户型:面积约46平方米的房源12套;

4.鸿源小区(楼梯房),户型:一室一厨一卫,面积约50平方米的房源4套;

5.黄瓜园廉租房(楼梯房),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约46平方米的房源7套;

6.黄瓜园统建点(楼梯房),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约45平方米的房源41套;

三、申请条件

(一)在申请住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申请家庭人均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居住或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

(四)拥有车辆的家庭,车价在20万元以上的不纳入保障范围(营运车辆除外)。

(五)申请人为本县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除具备上述本县户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外,须在本地稳定就业1年以上且持有申请公租房所在地的暂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并且未在户籍所在地享受过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如实填写《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按照规定持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到民政局、公安局、运政管理所、住建局房管股、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备齐相关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离婚证、营业执照、购车发票等)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业务地址:元马镇马街南路44号)审批。

五、其他事项

(一)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力度,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实现应保尽保,有关要求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元政发〔2022〕13号)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自行到网站下载《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及填表说明,申请书需双面打印填写。

(三)在之前交了申请书没有分配到房源的人员,需另行申请报名,以本次申请报名为准。已经分配到公租房放弃入住的进入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四)未尽事宜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2238 。

(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进入住保中心办事人员必须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进入抽房的人员需出示近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2.《担保书》

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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