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韩元开等三人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经审核符合发证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日,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予以发证。
特此公示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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