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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

建设单位:元谋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境内

建设内容及规划本工程设计提水流量Q=3.34m3/s,设计年提水量为1984.6万m3,电站装机容量60兆瓦。灌区规划灌溉面积为9.9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6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3.27万亩),工程设计采用光伏发电,离网运行余电上网的方式运行。提水工程设计从乌东德库区分三级提水至高位水池,从高位水池通过输水管道连通各灌区水库。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元谋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878-61040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88725984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在公众参与时限内,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内容,则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为准。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元谋县水务局

2022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元谋县水务局2022年10月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下一条:元谋县水务局关于龙塘水库等81座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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