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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需注意?

索引号:11532328015177984Q/2026-00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03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03月23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需注意,有以下情形的,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从业人员人数剔除“外包”人员;

三、找人开票,虚构成本费用;

四、虚构交易,人为调整资产总额;

五、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拆分给子公司;

六、把业务、收入拆分给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