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对发票进行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商家可直接拒绝该类不合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