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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不得有以下哪些行为?

索引号:1253230043195501XM/2026-00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03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03月17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气象局

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的专业技术组织在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气象资料或者其他原始资料;(二)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作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三)其他致使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失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