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民政部关于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 殡仪馆提供殡葬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性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价规则、收费管理/定价形式、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信息。
服务性质是指法律法规政策中规定的基础项目、非基础项目。
收费管理/定价形式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收费依据是指上述收费管理/定价形式所对应的文件名称及文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用品和服务可不标示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