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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摊位是否可以归类于食品摊贩管理?

索引号:11532328356076292J/2026-00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03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03月17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明确“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销售食品、制售即食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或者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摊位的经营活动主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