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至少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