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提倡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体重要求男性≥50kg、女性≥45kg,血压、脉搏、血红蛋白等指标符合健康检查标准,经健康征询、初筛合格后方可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