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如何处理?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52701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5年05月27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