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该失踪人死亡的一项民事制度。实践中,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会使得与其相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通过宣告死亡制度,可以及时了结下落不明人与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就法律效果而言,宣告死亡发生与自然死亡基本相同的法律效果,这意味着宣告死亡将产生婚姻关系消除、遗产开始继承等法律效果。当然,一旦失踪人重新出现,失踪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