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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索引号:11532328MB1975547P/2026-0004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6年08月27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重点保障“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四类学生,对寄宿制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对非寄宿制学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