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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种业博览会专项消费券如何使用?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85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需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使用“云闪付”APP或“工银e生活”APP出示付款码核销,完成一笔满足门槛的交易即可“支付立减”完成消费券的核销,核销时需定位在楚雄州,单个订单(交易)最多可核销1张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1次交易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消费券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售卖;严禁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行为,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户优惠叠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若发现商户故意违反活动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活动规则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