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于2024年4月26日申请的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受理消防验收凭证文号:元建消验凭字〔2024〕004号;根据申请材料及对建设工程现场评定,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验收意见书文号:元建消验字〔2024〕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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