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19日,在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和《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12月15日,按规定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举行《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和《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拟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4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举行《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和《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15:00)在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和《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听证会。
(二)听证会召开
2024年1月19日15:00,听证会在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40人,实到听证代表29人,超过三分之二,符合听证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并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核实的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决策发言人就《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和《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和成果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和技术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6.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会议作决策发言;
8.主持人作总结发言。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建议按2024年1月1日为估价时点;希望按评估最高确定基准地价,从高评估地价。
2.鉴于我县草地被林地全覆盖的特殊情况,建议统一草地,林地平均基准地价。
3.将罗下村和普龙村调近和情况相近的多克村、罗上村(有林木)划入二级范围;适当提高果园地基准地价,其中二级730元/亩,三级530元/亩,低于市场平均价。
(二)关于《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元马镇商服用地需进一步修订标注。
2.根据土地开发程度和定级单元的划定标准,凉山乡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图Ⅰ片区划定有意见,详情见工作报告图纸。江边坝区村子定为一个级别;删除乌东德电站淹没区村组。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由决策发言人及技术单位陈述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现场评议,会后经综合讨论形成如下答复:
(一)关于《元谋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建议按2024年1月1日为估价时点;希望按评估最高确定基准地价,从高评估地价。
答:经核实后,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估价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是根据《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所确定,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估价基准日都统一为2023年1月1日,以保证基准地价成果现势性。
2.鉴于我县草地被林地全覆盖的特殊情况,建议统一草地,林地平均基准地价。
答:经核实后,根据《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园地估价规程》 (送审稿)、《林地分等定级规程》 (送审稿)、《林地估价规程》 (送审稿)以及《草地分等定级规程》 (送审稿)、《草地估价规程》 (送审稿)和《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次园林草基准地价图斑涉及园地、林地、草地,其中园地、草地均以最新年度变更数据库中图斑为底图数据,同时参照地图院下发的园林草分等定级数据进行核对,两者图斑数据保持一致;林地则是以最新国土调查的现状林地图斑为底图,使用图斑法、网格法或叠加法划分定级单元,采用网格法划分定级单元时,可根据定级对象地域范围及基础图件比例尺合理设置网格大小,建议以县域林草综合监测数据中的小班作为底图数据,进行定级测算与基准地价评估。
3.将罗下村和普龙村调近和情况相近的多克村、罗上村(有林木)划入二级范围;适当提高果园地基准地价,其中二级730元/亩,三级530元/亩,低于市场平均价。
答:经核实后,本次园地测算价格一级是2.5万元/亩,二级是2.1万元/亩,三级是1.6万元/亩,平均在2.36万元/亩,虽然低于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但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农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一种征地补偿标准,不属于市场价格范畴,是所有权的由集体到国有的转移,相当于完成一次性永久交易。
而园林草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多的应用于不同的村民、个人之间使用权流转,转让、承包经营、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提供参考,其中可以设定对应年限(园地、草地30年,林地70年),到期后使用权回到所有权持有一方。
因此,在价格上也有所呼应,园林草基准地价主要参照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部分(40%)的补偿标准,结合现有承包流转市场案例、收益样点进行综合确定。二者相互独立,成果应用方向不同,无直接关联。
(二)关于《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元马镇商服用地需进一步修订标注。
答:经核实后,已重新收集相关资料,并修改完善。
2.根据土地开发程度和定级单元的划定标准,凉山乡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图Ⅰ片区划定有意见,详情见工作报告图纸。江边坝区村子定为一个级别;删除乌东德电站淹没区村组。
答:已核实修改,本次定级是以村小组为单位,以变更调查数据的建设用地图斑为参考,再根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环境条件、产业聚集度和城市规划等定级因素因子确定级别。
下一步将督促技术承担单位根据此次听证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对更新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完整的技术成果,通过验收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