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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审查元马声域量贩式KTV设立(歌舞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审查建议(草案)》听证会报告的(第3号)公告

日期:2018年08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查元马声域量贩式KTV设立(歌舞娱乐经营)行政许可(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元谋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听证单位联系。

附:关于《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查元马声域量贩式KTV设立(歌舞娱乐经营)行政许可审查建议(草案)》的听证报告。

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8月23日

附:关于《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查元马声域量贩式KTV设立(歌舞娱乐经营)行政许可审查建议(草案)》的听证会听证报告

(2018年8月23日)

一、听证事由

2018年6月15日,我局收到《元谋县行政审批局致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商洽办理元谋县元马声域量贩式KTV娱乐场所设立的行政许可函》(元谋县元马镇萃芸街新天地商业广场二楼)开办KTV(歌舞娱乐经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府登291号、云南省文化厅公告第2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楚政通〔2004〕47号)、《元谋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共同公开组织审批娱乐场所听证会。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听取拟开办该娱乐场所周围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使政府行政许可能够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听证会定于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在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姓 名 职 务

段继龙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姓 名 职 务

李文江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李永祥 县行政审批局社会类股股长

(三)听证监察人

姓 名 职 务

杨茂魁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廖家富 县政府督察室工作主任

(四)听证代表

姓 名 职 务

王正团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曹小江 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

起艳葵(女)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

李天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申丽萍(女)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3-3-502住户

罗林巧(女)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4-2-601住户

昌世友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3-1-302住户

张丽红(女)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2-3-402住户

王 俊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3-1-601住户(未到会,由母亲代表到会)

杨 华(女)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2-1-301住户(未到会)

崔 燕(女) 元马镇新天地小区2-2-301住户

杨美仙(女) 县人大代表

马 兰(女) 县政协委员

李立青(女) 县宇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 浩 元马声域量贩式KTV法人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听证代表在会上提出质询、建议和意见,设立申请人都逐条给予回答,建议有以下13条:

1.公安局王正团:根据管辖的职能部门的要求,在此前我们进行了多次检查,他们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来设置,要求要做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系统,要向公安部门备案,要规范娱乐场所的管理,要有监控室,有专人监控,噪声问题加强管理,不能超时营业。

2.消防大队曹小江:该KTV娱乐场所自提出消防验收申请,我们去检查过,经过不少于三次整改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已经颁发过消防合格证。

3.环保局起艳葵:对国家环境噪音标准进行了讲解,声域KTV的噪音问题可以向环保局提出检测。

4.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天寿:对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和办理方法做了讲解,我们办理的营业执照手续规范符合流程。

5.小区3-3-502申丽萍住户:我认为新天地小区属居民住宅区,本人反对在小区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主要是歌舞娱乐场所的噪声问题,在晚上影响休息。

6.小区4-2-601罗林巧住户:我是小区住户,KTV的开办主要是噪音影响晚上正常休息。

7.小区3-1-302昌世友住户:我们坚决反对元谋县元马声域量贩式KTV(歌舞娱乐经营)在新天地小区违法违规审批设立,依据[2006]31号2006年11月20日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体例》;二、娱乐场所设立地点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

8.小区2-3-402张丽红住户:声域KTV设立在新天地住宅小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违反文市发[2006]31号,文化部令第57号等设立地点的相关条款,我们请文化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给予办理。

9.小区2-2-301崔燕住户:一是噪音问题,影响住户休息;二是小区环境问题,主要是停车方面,乱停乱放,小区住户停放的摩托车被撞倒过,三是治安安全方面,晚上有人吵架闹架。

10.小区3-1-601王俊住户:主要是噪音大,影响晚上休息。

11.人大代表杨美仙:听了文体广电旅游局的陈述和各部门的陈述,在声域量贩式KTV设立办理行政许可方面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12.政协委员马兰:KTV与小区业主可以进行沟通解决相互之间矛盾。

13.法律工作者李立青:建议KTV外部请两名保安对周边进行管理。

14.声域KTV法人金浩:如何认定噪音、治安问题是由声域KTV经营方面引发的,噪音方面可以与住户沟通后进行整改。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根据申请人元谋县元马声域量贩式KTV、法人金浩同志的申请,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公安、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要求作为审查依据进行了审查,得出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查元马声域量贩式KTV设立行政许可的审查建议《草案》,本局同意受理法人金浩同志的申请,初审通过,现在提交听证会进行讨论,讨论的结果,将作为元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元谋县行政审批局最终是否审批元谋县元马声域量贩式KTV(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的依据。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局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评议,对一些代表提问在会上当场作了解答,对合理性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吸收采纳,进一步完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工作。将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最后的行政审批决定。

综合听证会上的听证代表意见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情况,我局与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决定对元谋县元马声域量贩式KTV(歌舞娱乐场所)不予行政许可。

上一条: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元谋县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下一条:关于举行审批设立元谋县元马声域量贩式KTV歌舞娱乐经营行政许可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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