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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电宝的消费提示

日期:2026年08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大消费者: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快速普及,移动电源(充电宝)已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电子产品。然而,近期由充电宝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温馨提示如下:1.认准强制CCC认证,2024年8月1日后生产的充电宝必须取得CCC认证,优先选择带有清晰CCC标识的产品。确认标识上的标准包括:GB 31241-2022(锂离子电池安全)、GB 4943.1-2022(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购买时,向商家索要CCC证书编号,立即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验证书状态(选“有效”状态)。“暂停”“注销”“撤销”状态的切勿购买!

2.仔细核对标识与参数,确保产品包装上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合格证明、生产厂名厂址、型号、输入输出参数、电池能量(Wh)、额定容量(mAh)、安全警示。“电池容量”是内部总电荷量;“额定容量”是实际能输出的有效电量,更具参考价值(选额定容量高的更实用)。检查外观产品无明显变形、损伤、接口无锈蚀。

3.确认充电宝支持的快充协议是否与您的手机匹配,否则可能无法实现快充。正规产品会标注“可循环使用标识”(中间的数字代表使用年限,如⑧表示约8年)。超过标注年限务必更换。

4.选择可靠产品与渠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知名品牌产品,拒绝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3C认证标识、伪造信息的劣质品。

5.及时关注召回信息:通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或其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查询召回信息。若产品属于召回范围,立即停用并联系企业处理。

6.保存凭证,依法维权。妥善保管购买发票、凭证。如遇质量问题、购买到无CCC认证产品(2024年8月1日后生产)或不合格产品,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如怀疑产品存在缺陷,可登录上述召回中心网站或公众号反映线索。

最后夏季到了,武陟县市场监管局对于广大群众安全使用充电宝有如下建议:

一是消费者不要随意将充电宝放置在车内等太阳直射、高温、不利于散热的环境中使用。因为充电宝内部温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就可能发生“热失控”,引发着火或冒烟。

二是充电宝产品内部的锂电池使用的是易燃电解液,相对不稳定,一旦出现严重磕碰、挤压变形、鼓包漏液等情形,请消费者及时停止使用并淘汰、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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