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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二期)

日期:2025年01月20日   作者:冯麟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序号

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及所在

任务来源项

目名称

原因排查

行政相

对人信息

启动核查

处置信息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1

高粱酒

XBJ24532328730301038ZX

2024-07-20

氰化物(以HCN计);计量单位:mg/L,标准指标:≤8.0;实测值:11.7

名称:元谋县物茂乡叶应祥酒坊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物茂乡罗兴村委会罗兴上村

(市级专项) 2024年云南楚雄散装白酒专项监督抽检

2024年7月20日,当事人生产了散装高粱酒40公斤,生产加工高粱酒过程中,一直严格按照白酒生产工艺流程来做,当事人无法用肉眼和品尝辨识高粱酒氰化物超标,可能是生产工艺去除氰化物不彻底造成。

名称:元谋县物茂乡叶应祥酒坊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物茂乡罗兴村委会罗兴上村44号

任务领取时间:2024-10-31

启动时间:2024-11-01

处罚决定书文号:元市监处罚【2024】207号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高粱酒)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一)项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20元;2、处以罚款3000元。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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