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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第十一期)

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作者:冯麟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序号

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购进)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及所在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

目名称

原因排查

行政相

对人信息

启动核查

处置信息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1

原味炒瓜子

DBJ25532300710335678ZX

2025-05-26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计量单∶g/100g,标准指标:≤0.80;实测值:1.1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楚客隆商贸元谋有限公司

名称:/

住所:/

(市级专项) 2025年云南楚雄州“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当事人销售的原味炒瓜子是从昆明市官渡区骏骐干菜副食粮油批发市场贵斌干菜经营部购进的,因公司不具备坚果和籽类食品检测能力,无法判断购进的原味炒瓜子是否存在“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出标准限量,造成该批原味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可能是因为当地气候炎热,储存条件不当导致。

名称:楚客隆商贸元谋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双龙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川街龙马商业街

任务领取时间:2025-06-25

启动时间:2025-07-01

处罚决定书文号:元市监处罚【2025】211号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味炒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六)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1.44元;2、处以罚款100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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