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罗非鱼 | SJC25530000003933545ZX | 2025-04-25 | 孔雀石绿;计量单位: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4.42 |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北路24号 | 名称:/ 住所:/ | (省级专项) 2025年云南省级农村食品专项抽检计划 | 当事人销售的罗非鱼是从昆明市官渡区段承志水产经营部购进的。购进回来后放在超市内清水饲养待售,期间并未进行投喂,并未使用过孔雀石绿等兽药相关产品,并不知道所采购的罗非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能是在进人超市前养殖或者运输过程中,养殖户为了提高罗非鱼的存活率加入的。 | 名称: 元谋县双龙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北路24号 | 任务领取时间:2025-06-03 启动时间:2025-06-10 | 处罚决定书文号:元市监处罚【2025】202号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罗非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一)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11.41元; 2、处以罚款200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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