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元谋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三、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4年元谋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元谋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元谋县黄瓜园镇等9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6月 |
2 |
元谋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6月 |
3 |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6月 |
4 |
元谋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9月 |
5 |
元谋县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12月 |
6 |
元谋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12月 |
7 |
2024年度元谋县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12月 |
8 |
元谋人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10月 |
9 |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试行) |
县应急局 |
2024年12月 |
10 |
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 |
县林草局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