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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0年03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9年,元谋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元谋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稳步推进《元谋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2019年上半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中,元谋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为97. 53%,与2018年度96.61%相比上升了0.92个百分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保持上升的良好势头,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元谋县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元政发〔2018〕25号)的要求,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为2019年度县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一是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个专项工作组,对全县“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为县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先后组织召开了元谋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暨招商引资督查推进会议、元谋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专项行动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会议,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元谋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元谋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五个为”和“六个一”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元谋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元谋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对全县各相关部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督查,全面督查掌握各有关部门、乡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云政办发〔2018〕37号、云政办函〔2019〕39号文件中关于“县级以上政府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面积不能低于3000平方米”的相关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面积不达标,导致人员事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充分、群众办事多头跑的问题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一网、一门、一次”,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通过租赁、改造装修建设,新的政务服务大厅面积达4200平方米,设150个工位,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快速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规划、实现政务服务“指尖办”、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为百姓和企业办事提供政务服务移动端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元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程,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大力宣传、培训、任务分解、督查等方式,“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取得重大成效。截至12月31日,县级79家部门单位在职人员100%完成实名认证;10乡镇均按本乡镇辖区总人口数的7%目标任务完成实名认证工作。全县“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安装并实名认证数占我县人口总数的10%,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5%的2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提速增效。根据中央、省、州“放管服”工作要求,按照“减、优、限”原则,畅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发展环境、破解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更好地搭建起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快车道”,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优势,积极引导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企业实行网上申报,做到了投资项目审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真心实意为企业办事。1-12月,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心共受理投资项目354个,其中审批类93个、备案类261个;投资概算222.25亿元;按时办结率100%;无超时情况。

(五)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将全县行政审批、社会服务等事项在政务信息系统上公开,把各种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在网上进行公布,实现了咨询、申报、预审、办理、反馈、结果查询网上全程办理,促进了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同步运行、审批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建立了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各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35%,超过了全州平均水平;二是结合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整合互联网资源,打破了“信息孤岛”的格局,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种服务事项25.76万件,办结25.76万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无举报和投诉现象。

(六)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紧紧围绕云南省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要求,加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了“四个到位”谋审批、“四个统一”高效批、“四个服务”创新批、“四个保障”助力批的“四个四”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深化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七)精简审批材料、减少审批程序,让企业和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对各种审批和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审核和梳理,精简了各种重复的和没有法定依据的材料,通过精简,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提交材料精简率达33.4%,审批流程从7个减为3个,审批层次从5个减为2个,减少了审批材料,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让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对于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我们进一步打造“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不断向乡村两级延伸,从而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政务服务工作目标。2019年1至12月,审批大厅共办理各类划转事项审批件8851件,其中工程类1068件、社会类3819件、商事类3964件。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成效显著。

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积极参与全州立法工作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和组织《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按照州人大立法工作规划,启动并克期完成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并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二是依据《监督法》《组织法》《省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结合元谋实际,起草并通过了《元谋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9年开展专题询问。

(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责

2019年,元谋县人大常委会本着“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贴近民生的工作,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回头看”等法定方式开展监督,助力“一府一委两院”推动重大决策高效落实,监督实效明显增强。一是对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等3项工作进行了工作调研,同时继续扎实开展2019年元谋环保世纪行活动;二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20号议案办理情况》等3项工作的专项工作汇报;三是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整改落实《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存在问题意见进行跟踪问效;四是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和听取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等9项专题汇报;五是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元谋县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等6个报告,有力助推了全县各项法治工作。

(三)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为确保国家法制统一,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对2019年9月30日之前现行有效的4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以清理规范性文件为抓手,着力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年内,元谋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保证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坚持逢文必审制度。严格遵循《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面对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人才匮乏等实际问题,创新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双审”机制,把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相结合,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审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必须有法律顾问参与,不仅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和参与度,而且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严格把关,凡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文件起草人、单位法律顾问、部门法制股室、部门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法制机构逐级审核把关的,政府常务会议不予审议,领导不予签发。2019年,县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政府文件16份,参与修订政府重要合同40余份,重大事项举行听证会2次,发出征询意见函广泛征求民意,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

(二)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自2018年4月起,所有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县政府研究下发了《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下发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手册,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发文登记簿,由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办公机构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使用专用发文字号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由制定机关办公机构统一印发,并通过公报、政府网站等向社会统一公布。其中,对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部门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讨论审核后,提请政府常务会讨论,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实施,并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要求,对全县出台的应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按要求报送有关单位备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查,及时备案,统一整理归档。

(四)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考评制度。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严格检查考评。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年初明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年中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处理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备等问题。并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年终从形式到内容,从登记备案到资料装订等多角度进行定性定量考评,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9年6月18日,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元谋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元政办通〔2019〕21号)。根据该实施方案,2019年11月,由县司法局牵头,对48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依据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6个行政执法部门,均按照要求建设了听证室,配备了音像记录设备。其余42个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需要配备了音像记录设备。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48个行政执法单位明确了本部门的法制审核机构,并按照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了1—5名法制审核员。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均进行了法制审核。四是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三项制度”培训会议,用PPT课件向全县48个行政执法部门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开展“三项制度”业务知识培训。

(二)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为。年内,全县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及时换领了执法证件。同时,通过以考促学,提高了执法水平。

(三)强化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一是全面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统筹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三天行动”,由法定20天,压缩到2天,压缩率达60%,大幅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二是稳步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同步采集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税务发票申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备案所需信息,企业核准通过后,系统自动分送给各相关部门开始办理、实现“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限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机制,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涉企数据交互机制,为各业务部门内部简化审查、提速审批提供有力支撑,为企业申办者提供便利服务。自2019年7月10日开办“一窗通”以来,共受理企业设立登记120户。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在国家和省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注重执法监管和企业征信等数据资料的归集整理和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2019年,共归集信用信息1326条。四是积极推动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并积极向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拓展。自2019年1月1日推行全程电子化以来,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 实行网上自主申报达2146户。六是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全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30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05万元。七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县370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0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拦截失信被执行人2人。八是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7个产品71批次抽样任务。九是夯实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和落实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市场监管清单。十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领域的执法,全省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1件。

2.强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执法,用“四个最严”确保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300人次,车辆551台次,检查学校食堂476个次、餐饮单位1736户次、食品经营单位2919户次、农贸市场237个次、食品生产企业61个次、食品加工小作坊123个次、小摊贩179个次、药品经营企业80家、药品使用单位13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21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3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32家,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地区28个次、农资经营户、种植基地820个次。查处案件79件,货值金额5.09万元,罚没款29.26万元。其中:查处食品违法经营案件60件,货值金额22429.75元,罚款金额19.6万元;药品违法案件9件,罚没款4.52万元;化妆品违法案件10件,罚没款1.56万元;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件,罚款0.1万元;违法经营假劣农资案件19件,货值金额2.37万元,收缴罚没款13.15万元,没收农药产品14.97公斤;经营劣兽药案1件,罚没款0.044万元。

3.创新管理模式,城市管理成效明显。一是对我县凤翔街、翠云街、元通街、中兴街、元祥街门前5米产权属沿街居民户长期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整治;二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108国道鱼水井段、龙川街、农贸市场周边、大箐河两岸、元马医院等重点路段占道经营进行整治;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重点路段进行整治,重点开展对翠峰小学、机关幼儿园、元马镇中学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四是加强对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滨江大道占道经营的管理,对进入公园流动经营摊点和占道经营摊点、发放小广告进行取缔;五是成立能禹集镇整治中队,加大巡查力度,重拳整治能禹集镇占道经营、占道堆放、马路市场、交通拥堵等行为,抽调4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能禹蔬菜批发市场综合整治。今年共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1800余处,暂扣物品420件,处罚占道经营310户;六是全面规范整治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龙川街、凤翔街、翠云街、发祥路等重点路段,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等违法行为,今年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6000余辆、暂扣2400余辆、处罚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3220辆;七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从源头上抓起,严格控制污染源,成立了渣土运输管理中队,专门对渣土运输进行管理,制定了《元谋县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发放到36家企业和个人。加大了对车辆运输途中沿街抛撒、飞扬、泄漏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禁止车容不整车辆、未硬盖密闭的车辆运输渣土进入城区,坚持对施工工地出入口严格实行路面硬化作业和喷水作业管理,今年共规范建筑渣土车310辆,处罚运输途中不密闭78辆、沿途泼洒34辆;八是加大县城区及元双公路沿线乱倾倒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共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及固体废弃物38起;九是抽调8名城管执法人员积极参与配合交警、运政、市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三轮车、电动车非法营运载客、规范蔬菜交易市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善。十是加大对“两违”建筑的拆除力度。2019年累计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70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共3.276万平方米,县城区共拆除私搭乱建简易棚86处。

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县人民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监督。2019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条、政协委员提案16件;无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落实司法建议9条、检察建议36条;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9年共完成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40个,查处违规金额2820万元,其中:应缴纳财政金额584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228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8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9篇,提出审计建议54条,采纳审计建议31条。审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2019年,元谋县财政局共组织财政监督检查4次,对扶贫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元谋挚信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截至2019年1-12月,预计全县累计减税降费17,718万元。一是税收收入减免16,07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49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8,654万元增加7,495万元。其中:2018年以前出台的减免税政策减免税收12,169万元,2019年新增减免税政策减免税3,902万元,合计享受减免23957户(次);二是非税收入减免555万元,享受减免1977户(次);三是社保费减免1104万元,享受减免554户(次)。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创新化解机制取得新突破。2019年,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平台建设,建立了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4+2”化解工作机制。全县10个乡(镇)累计投入资金107.4万元,建成调解室66个,完成调解工作站建设255个。按规定数额选聘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795个3602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9个181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10个179人;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组织78个1238人;村民小组人民调解组织668个2004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主动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181件,调处3181件,成功3160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421.45万元;全县来访420批899人次,与去年同期511批相比减少91次,下降17.8%;法院民商事案件结案1776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39件,调撤率为52.87%。“4+2”化解工作机制在被州委、州委政法委下发全州推广学习的同时,其经验做法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大力推广,并在国家司法部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法治建设得到新提升。统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39家县级单位、10乡镇均已聘请了法律顾问,9家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也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县16件涉及行政应诉案件,已受理16件、审理15件,撤诉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执行政府行政合同“双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各类合同49件提出意见73条。组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对县级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和抽查,年内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已全部审结。

(三)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五个一”规范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各类平台的共融互通。

1.具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元谋县司法局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全力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是统筹整合单位临街7间办公用房,建设完善柜台式服务大厅、大调解中心、调解室等职能设置:二是按规范要求制作了门牌、标识、规章制度、流程图及工作薄:三是配备了桌椅、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相应办公室设备;四是从各职能股室选调人员进驻服务大厅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坐班机制。2017年9月30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运行正常。

2.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与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共 谋 化 同部署,积极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一是依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整合办公资源,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积极协调法律服务志愿者、乡镇妇联团委工作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轮流坐班,确实为人民群众获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加紧对乡镇公共法体服务中心的标识、规章制度、流程图及工作薄制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建设。

3.加强平台建设保障。2019年9月,以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新的元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一并纳入规划设计。

4.大力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工作。一是以县普法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元普办发(2018) 4号)文件,对全县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辖区干部职工、群众添加关注,并通过他们的微信群、朋友圈加大推广关注率;二是将各乡镇、各单位添加关注率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2018年普法工作责任书年终考核量化,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各部门定期学法制度,年内共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将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与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州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将依法行政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检查督促、考核评议,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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