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做好普法宣传,做好财政部门的职能监管、依法行政工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县域内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和备案登记,做好代理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抽查监管,2021年抽查1户代理机构,确保政府采购阳光有序高效运行。二是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许可备案登记工作,确保代理记账机构有序开展工作,2021年全县共有许可代理记账机构7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户。三是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户。四是做好账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继续教育培训和资格考试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为全县的财务工作做好持续的人才保证。五是做好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的金融政策,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大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合法性审核,聘请律师做合法性审顾问,确保决策民主化、合法化得落实。对各预算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检查、审核、汇总上报,强化各预算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使内部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元谋县财政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规划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规划体系实施;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开展本部门领导干部带头述法,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并结合部门(行业、系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检查督查工作。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做好财政部门的已有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有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及时进行规范和清理。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先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公布实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或废止。清理2019-2021年度的规范性文件14个,其中有4文件是代政府办草拟文件,有7个是财政签发的。经合法性、公平性审核符合要求,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无修改调整文件、无废止文件、无设置过渡期文件、无适用例外规定文件。
(五)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局现有执证的执法人员23人,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财政局的法律顾问,做好财政局职工的法律培训工作讲解、重大决策顾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新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
(六)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观看宣传片、开展学习交流,全面学习贯彻以习近平为核心领导的党中央全面法治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二是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推进依法理财,拟定“八五”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规划、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普法培训和宣传工作计划,切实加强法治财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学习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宣传,将法治培训纳入全体财政干部进修培训的重要课题。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普法宣传工作痕迹管理有差距,出现宣传做了而漏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不断有新的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及时学习跟进,适应新的执法要求,才能确保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元谋县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方案)(2021—2025年)》,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全面落实。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不符合新财税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继续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决定,不能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统筹开展在岗轮训等工作。
(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加强政府采购事项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阳光高效运行,有序推进财政局政府采购事项的行政裁决工作。
(四)压实主要负责人职责
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财政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行使财政局的依法行政的职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