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政征补公告〔2022〕01号
为了保障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入情况,元谋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老城乡库南村民委员会下库南村民小组、上库南村民小组、老文村村民小组、牛金树村民小组、波亨村民委员会波亨村民小组、马路田村民小组、本初郎村民小组; 羊街镇平地村民委员会羊那箐村民小组、上庆乐村民小组、下庆乐村民小组、小平地村民小组; 共2个乡镇3个村(居)委会11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总面积62.4809公顷,其中农用地为61.5049公顷(耕地13.2387公顷、园地0.1234公顷、林地38.1507公顷、草地4.4172 公顷、其他农用地5.5749公顷),建设用地0.3933公顷,未利用地0.5827公顷;需收购元谋县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体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富民分处羊街收费站的国有土地面积0.9701公顷,其中农用地0.1266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1266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63412顷,未利用地0.2094公顷。详见《牟定至元谋公路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 号)执行,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参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手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 号)执行。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礼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牟元高速公路元谋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政通〔2022〕5号)执行。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2 年8月21日- 2022年8月26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紧做好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1〕4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术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通〔2019〕 9号)要求,已按“先保后征”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