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征启公告〔2022〕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元谋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殿新村村民小组、摩诃居民委员会小能禹村民小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 2.5122 公顷。
用途:科教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1日由元谋县人民政府组织机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岁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