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驿乡贡茶村委会新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永久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姜驿乡贡茶村委会新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光伏组件。
四、项目建设地点:元谋县姜驿乡贡茶村委会新村沟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0.500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采伐林木情况:无林木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属于元谋县姜驿乡贡茶村委会新村沟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林地由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该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由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8215132。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