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田乡挨昌村石场,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平田乡挨昌村石场。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采石区、道路、道路边坡、加工区、生活区、料场及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挨昌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占用林地的范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14.257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采伐林木情况:无林木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属于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挨昌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林地由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该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由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8215132。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