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29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探矿权人、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属我县辖区内即将到期、已过期的矿业权进行公示。请矿业权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元谋县辖区内矿业权许可证过期及即将到期清单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