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法规文件规定。经元谋县人民政府批准,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出让人,以挂牌方式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元谋县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出让矿种: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云南省元谋县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位于元谋县200°方向,距元谋县城直距10.7km。
(四)地理坐标:东经101°49′57.252″-101°50′09.238″;北纬25°36′54.863″-25°25°37′05.159
(五)面积:0.0749km2 (112.35亩)
(六)开采标高:1283-1139米
(七)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查明资源量1403.34万吨,含压覆、设计资源量。
(八)矿山现状:新设矿山
(九)拟出让年限:按设计服务年限
(十)生产规模:≥80万吨/年
二、竞买人的资格及竞买申请人资料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1.凡满足招拍挂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营利法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和自然人不得作为采矿权申请人。
2.近两年内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3.具备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相适应的技术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大于1630万元开采资金实力的保函证明材料(距挂牌起始日一个月内有效),并对证明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只接受单独竞买,不可以联合竞买。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买的法人不得申请。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发给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视为取得竞买资格。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授权委托书需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3.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持银行170万元回执单到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财务室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开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近两年内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矿权出让人
名称: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三号街延长线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17:00时止。
(三)报名地点:元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0号窗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窗口)。
(四)挂牌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4日15:00止。
(五)挂牌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厅。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23年10月31日16:00时之前,向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整(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交款人与竞买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出让活动结束,竞得成功则保证金用以抵出让收益金,如未成功竞得该采矿权,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挂牌起始价及增价规则
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采矿权采用有价挂牌出让,起始价850.04万元;竞价规则每次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七、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各竞买人应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时前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参加会议,由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并询问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通过组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限时为5分钟,竞价阶梯规则上同,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届满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挂牌成交;挂牌截止日,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三)取得成交确认书,完成信息公示无异议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政府网站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相关事项
(一)竞买申请一经提交阅读挂牌须知,即视为对本次矿业权信息、交易规则内容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方可开采生产。
(三)竞得人竞申请办理 采矿权登记,须提供所需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并向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同时,自主解决矿山生产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矿山周边他人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权益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本次挂牌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包括资源税、采矿权占用费(使用)等税费。技术中介服务、交易场地费及前期编制相关报告《云南省元谋县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云南省元谋县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元谋县老城乡兰家坟石料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费用须由竞得人承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一并结算。
(五)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办理 采矿许可证后,必须按国家关于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
(六)出让矿权(标的)展示与现场踏勘,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十、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涉及的矿区地质工作仅为普查,其资源储量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不相符的情况,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矿区环境、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采矿权,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涉及矿山的用地、用林、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铁路、环保、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竞得人必须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审查合格并经备案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均不承担责任。
(四)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完成信息公示后,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不按挂牌《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和支付前期费用的,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如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生态破坏、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或政府及有关部门因政策利益需要要求关闭矿山,以及因土地使用问题未解决不能开采,或因其它原因导致不能办理 采矿权延续登记的,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按已出让或尚未开采的资源储量来计算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等费用。
(六)挂牌出让采矿权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砂石料储备点,采矿权延续周期问题还应与元谋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依规定取得非煤矿山总量控制指标。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凡存在拖欠采矿权价款等义务被自然资源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未满2年的;
(二)被交易机构记录不良行为的;
(三)被列入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失信名单中的企业;
(四)经查询未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包括未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欠缴土地复垦费用、原矿山关闭后未开展生态修复的矿业权人);
(五)经查询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未整改到位的;
(六)有其他需要联合惩戒情形的;
十二、联系方式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张先生0878-8212413
本公告由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