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元谋泰华经贸有限公司平田乡钠长石矿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开采范围,对元谋泰华经贸有限公司平田乡钠长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资源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元谋泰华经贸有限公司平田乡钠长石矿
2.矿区位置:元谋县平田乡
3.矿区面积:0.0782平方公里
4.开采标高:一矿区1365.00米-1320.00米
二矿区1300.00米-1225.00米
5.开采矿种:长石
6.出让资源储量:总资源保有储量75.14万吨,其中新增可采资源量42.99万吨。(云楚国土资储备字【2018】42号)
7.生产规模:5万吨/年
8.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采矿权受让人基本情况
1、受让人名称:元谋泰华经贸有限公司
2、受让人注册地址:元谋县平田乡水管站
3、受让人法人代表:丁明华
三、出让采矿权收益价款为:51.45万元。
五、出让理由:该矿山属于元谋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升级类矿山之一,此矿山属于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扩大了生产规模。
六、公示时间
自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21日(10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的公示内容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中兴街延长线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878—8214606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