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的由来
元谋县物茂乡那火山采石场初始采矿许可证由元谋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颁发,原始证号C5323282013077130130688,后经2018年申请变更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后采矿证号C5323282013077130130688,矿区面积0.0348km2,批准生产规模5.6万m3/年(15万t/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169~1084m,有效期限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2日。
为适应市场及生产需求,矿业权人向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及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扩大矿区开采标高及生产规模申请,于2020年12月取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元谋县物茂乡那火山采石场扩大矿区范围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对矿区开采标高及生产规模进行了调整,矿区平面范围由0.0348 km²扩大至0.0657km²,开采标高由1169~1084m变更为1190~1064m,矿山生产规模由5.6万m3/年(15万t/年)变更为21.98万m3/年(60万t/年)。
矿山为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手续和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和及时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利用及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对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的破坏,故按国土部门相关要求,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要求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规定及要求,矿山需要编制《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元谋县物茂乡那火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为此,“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和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调查及编制《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元谋县物茂乡那火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二、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法律法规。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调查落实本矿山地质环境条件、问题、灾害现状并进行分析,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方案,测算工程量及投资概算,为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供依据,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技术依据。
2、确定本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损毁土地范围、面积、时序、方式、程度等,确定土地复垦方向,明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拟定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测算工程量及投资概算,使被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利用,促进矿山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土地复垦义务人预存土地复垦费用提供依据,为下阶段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3、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权审批、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等提供技术依据。
4、切实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作纳入工程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据确定的经费估算、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等,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人统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第二部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元谋县物茂乡那火山采石场 |
矿山企业名称 |
元谋鑫磊石业有限公司 |
矿山类型 |
□新申请 □持有 ■变更 |
法人代表 |
张秋平 |
联系电话 |
18687878876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项目性质 |
生产项目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657km2,开采标高:1190m-1064m |
保有可采资源储量 |
167.89万m3(458.35万t) |
生产能力 |
60万t/a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
C5323282013077130130688 |
评估区面积 |
29.8698hm2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G050093 |
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 |
7.7年(2021年09月~2029年05月)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2021年09月至2026年09月)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 |
法人代表 |
范立伟 |
资 质 等 级 |
甲级 |
资 质 编 号 |
地质灾害防治勘查 (20061125010) |
发证机关 |
|
甲级 |
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 (532018111193) |
自然资源部 |
甲级 |
地质灾害防治设计 (20103125001) |
|
联系人 |
毕芳桢 |
电话 |
13708402359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签名 |
毕芳桢 |
项目负责 |
工程师 |
|
向守志 |
技术员 |
工程师 |
|
闻进梅 |
技术员 |
技术员 |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
法人代表 |
范立伟 |
水土保持方案评价证书 |
资质等级 |
★★★(3星) |
发证机关 |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签名 |
毕芳桢 |
项目负责 |
工程师 |
|
向守志 |
技术员 |
工程师 |
|
|
闻进梅 |
技术员 |
技术员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 □较重要区 □一般区 |
■一级□二级□三级 |
地质环境条件 |
■复杂 □中等 □简单 |
生产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现状条件下潜在不稳定斜坡BW1危害性大、危险性大,威胁下游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 预测:未来矿业活动加剧BW1潜在不稳定斜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 未来露天采场采矿活动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的可能性中等至大,危险性、危害性大;未来采场凹陷采坑引发积水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未来办公生活区、破碎站、堆料场、附属场地、高位水池诱发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危险性中等;未来矿山公路建设及运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小,表土堆场建设运营引发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 未来露天采场区域遭受BW1引发采场边坡崩塌、滑坡等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未来办公生活区、破碎站、堆料场、附属场地、高位水池、表土堆场遭受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性、危险性中等;未来矿山公路遭受滑坡危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小。威胁矿山人员及设施的安全。遭受C1冲沟危害的可能性小至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小至中等;威胁矿山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现矿山最低开采标高1102m,未影响到下覆基岩含水层,矿山采矿活动对区内水质影响较轻,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预测:矿山属露天开采,最低开采标高位于地下水位之上,采矿活动对矿区及周围的生产生活用水影响小;该矿体和围岩对自然水体和生物体危害较轻,矿山废水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小。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区内矿业活动强烈,现本矿山采场采空区、地面场地设施建设及区内地质灾害总破坏地形地貌面积8.2279hm2,最大深度74m,对区内地形地貌的破坏严重。 预测:矿业活动内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主要表现在矿山采场的采矿活动及大量建筑物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未来矿山最大影响深度大于100m,面积11.0872hm2,预测采场及项目建设区对区内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总体为“严重”。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现矿业活动对矿区及周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较轻。 预测:未来矿业活动对矿区及周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较轻。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根据预测可知,区内无村庄及重要设施分布,矿山矿业活动对周边村庄及重要设施的影响小。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
预测本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严重,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对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为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故此,本矿山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预测评价为“严重”。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预测影响程度严重区(i)、较轻区(iii),2个级别,2个区。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环节:主要为办公生活区、破碎站、堆料场、附属场地、表土堆场、高位水池、矿山公路等修建造成的压占损毁及露天采场造成的挖损损毁土地。 时序:建筑物、生产设备、矿山公路压占土地→露天采场开采挖损土地→生产过程中办公生活区、破碎站、堆料场、表土堆场、附属场地、高位水池、矿山公路压占土地。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现矿山采场采空区及地面场地设施已损毁土地面积8.2279hm2,其中损毁水田6.6443hm2、旱地1.3265hm2、其他草地0.2571hm2。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未来矿山拟建工程及采场采空区拟损毁土地面积2.8593hm2,其中损毁水田0.4349hm2、旱地0.6893hm2、其他草地1.7351hm2。 |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耕地 |
水田 |
7.0793 |
6.6443 |
0.4349 |
|
旱地 |
2.0157 |
1.3265 |
0.6893 |
|
林地 |
有林地 |
|
|
|
|
灌木林地 |
|
|
|
|
其他林地 |
|
|
|
|
草地 |
其他草地 |
1.9922 |
0.2571 |
1.7351 |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采矿用地 |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农村道路 |
|
|
|
|
其他土地 |
裸地 |
|
|
|
|
合计 |
11.0872 |
8.2279 |
2.8593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hm2)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损毁 |
挖损 |
6.5900 |
3.7397 |
2.8503 |
塌陷 |
|
|
|
压占 |
4.4033 |
4.3943 |
0.0090 |
- |
|
|
|
小计 |
10.9933 |
8.1340 |
2.7679 |
占用 |
0.0939 |
0.0939 |
|
合计 |
11.0872 |
8.2279 |
2.7679 |
土 地 复 垦 面 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已复垦 |
拟复垦 |
耕地 |
水田 |
|
2.9256 |
旱地 |
|
0.4579 |
林地 |
有林地 |
|
3.6586 |
草地 |
人工草地 |
|
3.9512 |
合计 |
|
10.9933 |
土地复垦率 |
复垦面积 |
比例(%) |
10.9933 |
99.15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治理分区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重点防治区及次重点防治区 |
露天采场 |
警示牌 |
警示牌 |
个 |
8 |
危岩清理 |
危岩清理 |
日▪工 |
186 |
截水沟 |
土石方开挖 |
m³ |
360.26 |
土方回填 |
m³ |
118.22 |
M7.5浆砌石 |
m³ |
449.08 |
M10砂浆抹面 |
m2 |
1647.36 |
表土堆场 |
警示牌 |
警示牌 |
个 |
4 |
挡墙 |
土石方开挖 |
m³ |
302.42 |
土方回填 |
m³ |
76.44 |
M7.5浆砌石 |
m³ |
908.68 |
项目建设区 |
警示牌 |
警示牌 |
个 |
12 |
清理土石方 |
土石方清理 |
m³ |
1000 |
挡墙 |
土石方开挖 |
m³ |
593.05 |
土方回填 |
m³ |
213.44 |
M7.5浆砌石 |
m³ |
892.91 |
截水沟 |
土石方开挖 |
m³ |
115.69 |
土方回填 |
m³ |
35.93 |
M7.5浆砌石 |
m³ |
200.21 |
M10砂浆抹面 |
m2 |
556.50 |
监测管控 |
监测点 |
个 |
15 |
一般防治区 |
监测管控 |
巡查 |
投资估算 |
适用年限5年总费用概算 |
123.72万元 |
编制年限10.7年总费用概算 |
136.74万元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 费用 预存 |
工作计划 |
本方案编制年限为10.7年,适用年限为5.0年,结合矿山的开采服务年限、矿山开采计划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考虑划分为2个阶段进行复垦,将对此次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计划安排进行细化。具体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5年,2021年09月-2026年09月): 资金安排:本阶段静态投资为36.83万元,动态投资39.14万元; 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的生产期,主要针对露天采场损毁土地进行边生产、边监测,同时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区进行复垦,具体如下: (1)第一年(2021年09月—2022年09月) ①矿山成立专门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落实资金、人员及设备。 ②各复垦监测点布置监测设备及人员。 ③要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基建期建设活动引起地表损毁的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与实施本方案相关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 ④对其他影响区进行复垦,需复垦有林地面积0.7637公顷,首先进行穴状整地、覆土,覆土完成后栽植林木(榕树及滇合欢)和播撒草籽,进行林木抚育,复垦为林地。 ⑤土壤重构工程量:覆土2291.1m³。 ⑥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1320株、灌木1684株、撒播草籽0.7637公顷。 ⑦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6.45万元,动态投资26.45万元。 (2)第二年(2022年09月—2023年09月) ①各复垦监测点布置监测设备及人员。 ②对已复垦有林地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0.7637hm2。 ③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采场1174m、1164m平台进行复垦,需复垦有林地面积0.1479公顷,人工草地面积0.2393公顷,先进行穴状整地、覆土,覆土完成后栽植林木(榕树及滇合欢)和播撒草籽,进行林木抚育,复垦为林地;在平台内侧及前缘种植爬山虎,将边坡区域复垦为人工草地。 ④土壤重构工程量:对平台进行覆土443.7m³。 ⑤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256株、灌木1449株、撒播草籽0.1479公顷。 ⑥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20万元,动态投资2.35万元。 (3)第三年(2029年05月—2024年09月) ①对已复垦林草地区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1.1509hm2。 ②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采场1154m、1144m平台进行复垦,需复垦有林地面积0.3396公顷,人工草地面积0.3929公顷,先进行穴状整地、覆土,覆土完成后栽植林木(榕树及滇合欢)和播撒草籽,进行林木抚育,复垦为林地;在平台内侧及前缘种植爬山虎, 将边坡区域复垦为人工草地。 ③土壤重构工程量:对平台进行覆土1018.8m³。 ④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588株、灌木1616株、撒播草籽0.3396公顷。 ⑤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25万元,动态投资2.58万元。 (4)第四年(2024年09月—2025年09月) ①对已复垦林草地区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1.1197hm2。 ②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采场1134m、1124m平台进行复垦,需复垦有林地面积0.2637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 费用 预存 |
工作计划 |
公顷,人工草地面积0.5080公顷,先进行穴状整地、覆土,覆土完成后栽植林木(榕树及滇合欢)和播撒草籽,进行林木抚育,复垦为林地;在平台内侧及前缘种植爬山虎,将边坡区域复垦为人工草地。 ③土壤重构工程量:对平台进行覆土791.1m³。 ④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457株、灌木1702株、撒播草籽0.2637公顷。 ⑤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25万元,动态投资2.76万元。 (5)第五年(2025年09月—2026年09月) ①对已复垦林草地区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1.8914hm2。 ②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采场1114m、1104m平台进行复垦,需复垦有林地面积0.6051公顷,人工草地面积0.7729公顷,先进行穴状整地、覆土,覆土完成后栽植林木(榕树及滇合欢)和播撒草籽,进行林木抚育,复垦为林地;在平台内侧及前缘种植爬山虎,将边坡区域复垦为人工草地。 ③土壤重构工程量:对平台进行覆土1815.3m³。 ④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1049株、灌木3039株、撒播草籽0.6051公顷。 ⑤本年度静态投资为3.68万元,动态投资4.82万元。2)第二阶段(2026年09月-2032年05月) 资金安排:本阶段静态投资为57.98万元,动态投资91.88万元; 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的后期生产期、闭坑复垦期及管护期,待矿山开采结束后对项目建设区及露天采场区域进行全面复垦,具体如下: ①对已复垦林草地区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2.8822hm2。 ②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露天采场及项目建设区进行全面复垦,需复垦水田面积2.9256公顷,旱地面积0.4579公顷,有林地面积1.5386公顷,人工草地面积2.0381公顷,首先进行建构筑物拆除、废渣回填,然后进行覆土,覆土完成后对复垦为耕地区进行土地平整、田埂修筑、土地翻耕、土壤培肥;对复垦为有林地区域进行穴状整地、覆土,覆土完成后栽植林木(榕树及滇合欢)和播撒草籽,进行林木抚育,复垦为林地;在平台内侧及前缘种植爬山虎,将边坡区域复垦为人工草地。 ③土壤重构工程量:拆除建构筑物(1层):940m2,拆除建构筑物(2层):350m2,拆除泥土:240m3,废渣回填:627.0m3,覆土:21533.3m3,土地平整:16917.5m3,田埂修筑:210.0m3,土地翻耕:10.1505hm2,土壤培肥:10.1505hm2。 ④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2666株、灌木4920株、撒播草籽1.5386公顷。 ⑤配套设施工程量:新建灌渠220m,新建水窖3个。 ⑥设置监测点,对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⑦针对复垦区域的后期管护,主要工程措施是针对新植树苗的浇灌、除害,以及对死亡树苗的补种。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 费用 预存 |
保障措施 |
1、组织保障 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及“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采矿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履行政府职能,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采矿权人和主管部门应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加强交流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 为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应健全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建设单位需做好如下管理工作: 1、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有关各方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工作; 3、按时按量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分阶段申请提取费用; 4、方案经专家评审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土地复垦义务人需尽快与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局、银行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三方协议); 5、矿山企业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勘查与设计,并负责组织施工; 6、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土地复垦设计工程竣工验收。 2、技术保障 1、建立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矿山治理项目的科技含量,选择最佳治理方案,最终实现矿山治理后的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共赢。 2、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由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3、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实施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负责制、施工验收审计制等制度,规范工程管理行为; 4、矿山企业应主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并接受监督、检查,而监督部门也须及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资金落实情况、实施进度、质量及效果等进行监督; 5、治理项目完成后,提请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逐项核实工程量、鉴定工程质量和完成效果,对不合格工程及时要求返工,并会同各参建单位进行经验总结,改进工作和技术方法。 3、资金保障 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资金保障 经估算,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总费用约为136.74万元,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规【2019】4号)”,矿山企业应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项账户,计算出每年应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 费用 预存 |
保障措施 |
表1恢复治理基金预存计划表(分8期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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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分期 |
年度治理费用预存时间 |
年度治理费用预存额(万元) |
阶段治理费用预存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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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期 |
2021年09月30日前 |
99.50 |
12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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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
2022年09月30日前 |
3.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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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
2023年09月30日前 |
3.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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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
2024年09月30日前 |
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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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
2025年09月30日前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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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6期 |
2026年09月30日前 |
3.5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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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
2027年09月30日前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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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
2028年09月30日前 |
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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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136.74 |
136.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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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山土地复垦方案资金保障
本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投资估算静态总投资94.81万元,动态总投资131.02万元;复垦土地面积10.9933hm2,静态亩均投资5749.56元/亩,动态亩均投资7945.45元/亩。
矿方承担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的所有费用。按此次方案编制土地复垦阶段性实施计划,计算工程量和投资,并从提取的复垦费用中支出该部分资金,采取“边治理复垦、边支出、边提取”的方式进行。提取的费用存入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由企业、土地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银行)共同监管。提取后的土地复垦资金存入专户上、专款专用,其监督管理由企业、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银行)共同监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具有审查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缴款确认书”出具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同时缴存恢复治理基金及土地复垦费用,提取的资金存入专门帐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预存计划缴存,土地复垦费用应在生产结束前1年完成缴存完毕。项目土地复垦费用年度预存计划情况见下表2。
表2 土地复垦资金预存表(分5期缴存)
阶段 |
分期 |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时间 |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
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
1 |
第1期 |
2021年9月30日前 |
30.00 |
131.02 |
第2期 |
2022年9月30日前 |
25.50 |
第3期 |
2023年9月30日前 |
25.50 |
第4期 |
2024年9月30日前 |
25.50 |
第5期 |
2025年9月30日前 |
24.52 |
合计 |
- |
- |
131.02 |
131.02 |
复垦费用估算 |
费用构成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万元) |
|
1 |
工程施工费 |
63.27 |
|
2 |
设备购置费 |
|
|
3 |
其他费用 |
15.72 |
|
4 |
监测与管护费 |
7.99 |
|
(1) |
复垦监测费 |
5.00 |
|
(2) |
管护费 |
2.99 |
|
5 |
预备费 |
44.00 |
|
(1) |
基本预备费 |
5.22 |
|
(2) |
风险金 |
2.61 |
|
(3) |
价差预备费 |
36.21 |
|
6 |
静态总投资 |
94.81 |
|
7 |
动态总投资 |
131.02 |
|
第三部分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60万t/a(21.98万m3),属于大型矿山;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将本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确定为“一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等级确定为“一级”。
2、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发育;地形地貌复杂;地层岩性中等复杂;区域地质构造较复杂,区内断层不发育,区内地质构造较简单,属区域地壳次稳定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综上所述,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
3、现状条件下潜在不稳定斜坡BW1危险性、危害性大,威胁下游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严重;现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为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现行条件下区内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价为严重。据此将整个评估区内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细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区(i)及较轻区(iii)2个级别,2个区。
4、预测评估:
①矿山开采后未来工程建设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主要是小规模浅层滑坡、崩塌灾害,主要为矿山采矿活动开挖矿体及工业场地内工程设施建设开挖填土形成的边坡,灾害区域主要分布于露天采场边坡区域、项目建设区等区域,其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大,主要危害矿山人员、设施的安全,预测矿山开采后地质灾害影响严重;
②未来矿山设计最低开采标高1064m,位于评估区最低侵蚀基准面1064m(采场一带高于1064m)之上,与地下水联系较少,生产生活污水排放量少,矿石化学成分稳定,有害有毒物质较少,加工期间基本无污水排放,对区内水源影响较轻,因此未来矿体开采对含水层破坏较轻;
③项目区远离各级自然保护区,社会经济落后,无具有明显保护价值的人文景观、地质景观和自然景观,未来矿山建筑物、场地设施的修建,矿石、表土的堆放及露天采场矿体的开挖区影响面积约11.0872hm2,最大开采深度125m,未来矿山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
④未来矿山采矿活动对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及土壤的污染较轻。
5、故将评估区预测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Ⅰ)、中等区(Ⅱ)及危险性小区(Ⅲ),3个级别,3个区。矿山场地建设适宜性为适宜性差。
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条件预测影响程度严重区(i)及较轻区(iii),2个级别,2个区。
6、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防治划为重点防治区(A区)、次重点防治区(B区)和一般防治区(C区),3个级别,3个区。
①工程措施:根据采场开采进度对采场边坡进行危岩清理,需186个工日,并设计在采场外上游周边区域修建截水沟436m,根据开采进度在1114m平台后缘修建排水沟500m,同时在采场周边重要位置及交通要道区域设立警示牌8个,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设计在表土堆场底部修建挡墙110m,设计在表土堆场区域竖立警示牌4个;设计对其他影响区进行土石方清理1000m³,在其外侧修建挡墙145m,设计在堆料场西侧修建排水沟318m,设计在项目建设区周边设置警示牌12个,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
②监测措施:在评估区内设置监测点15个,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工程措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治理。
7、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10.7年,适用年限为5.0年,此次方案确定的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1.0872hm2,复垦责任范围中保留高位水池(面积0.0025hm2)作为后期林草地灌溉使用及保留开发利用方案、恢复治理方案新建的挡墙、截水沟等占用土地面积后(0.0914hm2),剩余区域全部设计进行复垦,最终可复垦土地10.9933hm2,土地复垦率为99.15%。其中复垦水田2.9256hm2、旱地0.4579hm2、有林地3.6586hm2、人工草地3.9512hm2,
①土壤重构工程量:拆除建构筑物(1层):940m2,拆除建构筑物(2层):350m2,拆除泥土240m3,废渣回填:627m3,覆土:27893.3m3,土地平整:16917.5m³,田埂修筑:210.0m³,土地翻耕:10.1505hm2,土壤培肥:10.1505hm2。
②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6336株、灌木14410株,播撒草籽3.6586hm2。
③配套工程:新建灌渠220m,新建水窖3个。
④监测措施:共设监测点10个,主要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8、投资估算:
①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5.0年内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费用约为123.72万元。本方案编制年限10.7年内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费用约为136.74万元。
②本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投资估算静态总投资94.81万元,动态总投资131.02万元;复垦土地面积10.9933hm2,静态亩均投资5749.56元/亩,动态亩均投资7945.45元/亩。
③资金筹措:本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议
1、矿山应加强对露天采场、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破碎站、堆料场、附属场地等区域的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治理。
2、矿山应严格开采应按相关要求和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由上至下台阶规范开采、选择合适的边坡角、清除不稳定岩土体。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下台阶开采时应清除上台阶的危石和不稳定体。
3、矿山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本方案进行设计进行采矿和施工,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做到应治尽治、应复垦尽复垦、应绿尽绿,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4、矿山开采应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尽量减少或避免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应针对矿业活动、相关居民点有较大危害或威胁的地质灾害体(点)。
5、预测矿山未来最大涌水量较大,矿山排水建议在采场底部增设水沟排除底部的积水,减少使用抽水机。矿山应加大排水力度,预防灾害的发生。
6、矿山在生产中,应加强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7、在方案编制年限内,根据开采情况对本方案设计工程、植物和监测措施进行修编,本次仅为初步方案,各工程实施前要进行单项工程研究和设计。
8、矿山工业场地占用基本农田,矿山应及时对占用基本农田区域进行土地复垦,并加强监测及管护,使复垦的耕地质量达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