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34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中,15项道路交通、2项非煤矿山、2项校园安全、1项能源电力、2项自建房、4项消防安全、4项水利、2项工贸、1项特种设备、1项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2008〕85号)《元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元谋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元安字〔2024〕3号)和《元谋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具体措施(试行)》(元办通〔2024〕42号)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认真部署、认真检查、认真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严管严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元谋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具体措施(试行)》(元办通〔2024〕42号)文件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事故隐患不遗漏、事故苗头不放过,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定人、定资、定责、定措施(方案)、定时限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掌握全过程整治情况,及时报送隐患整改情况。
三、加强督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按照“五落实”的措施要求,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县安委办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挂牌督办的34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检查、监督、指导,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各乡镇及有关整改责任部门要在2026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注意收集整改前后资料及照片),经检查验收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销号。对逾期不整改或因整改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张洪光,联系电话:8319197,传真:8211884,电子邮箱:ymxawb8319197@163.com。
附件:元谋县人民政府2026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