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央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元谋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吴海芬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杨晓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春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志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周应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绍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金 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武部副部长
孙 明 武警元谋县中队 中队长
李强武 县政府办主任
普文荣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张 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白 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黑忠荣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晓波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李东炎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罗绍亮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杞建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余 捷 县公安局副局长
骆国强 县民政局局长
文显富 县司法局局长
黄 宁 县财政局局长
黎建波 县审计局局长
雷振宇 县水务局局长
李江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 奎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局长
杨绍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郭金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玉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梅加瑞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跃鸿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郑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 忠 县林草局局长
肖应清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吴 俣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 鑫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县人防办主任
杨云杰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勋文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晓平 县科协主席
王 龙 团县委书记
杨建付 县地震局局长
林 坤 县气象局局长
杨小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 大队长
周定寰 楚雄元谋供电局局长
董加明 电信元谋分公司总经理
毕光武 邮政元谋分公司总经理
陈 鹏 移动元谋分公司总经理
倪志赟 联通元谋分公司总经理
陶付龙 元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志光 黄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绍银 羊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从富 物茂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天奇 老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肖亚军 平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文朝坤 江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永彬 新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顺军 姜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惟 凉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县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全县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的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普文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杨吉福、杨建付、文桂超、李建云、安金林、罗金勇担任。负责督促落实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全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执行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吴春华 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杨建付 县地震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白 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绍亮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余 捷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宁 县财政局局长
李江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 鑫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梅加瑞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 伟 县地震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宗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广播电视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供销社、县地震局、县气象局、楚雄元谋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组织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县防震应急办公室在县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杨建付兼任;下设县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何鑫担任。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张 荣 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白 忠 县林草局局长
副指 挥长:张 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寿海 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
罗金勇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主要职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草局副局长李闻波兼任。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张 荣 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雷振宇 县水务局局长
副指 挥长:张 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阮培荣 县水务局副局长
罗金勇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林草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楚雄元谋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副局长阮培荣兼任。
(四)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周应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江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指 挥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段光春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金勇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楚雄元谋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州相关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及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段光春兼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报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于2019年7月15日前开展完成相关应急演练,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