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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元谋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元谋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县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因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依据有关对应专项应急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等有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大面积停电会给现代社会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特殊时期必须强调统一领导、资源共享、各方配合、全社会参与,必须强调执行力,提高应对效率,避免浪费有限的应急资源和时间。

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忙而不乱。

突出重点、确保稳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政府应对重点在于确保公共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为抢修电力设施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录1。

2组织体系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体系由县级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电力企业等构成。

2.1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停电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有关副主任、县工信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供电局局长担任。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见附录2。

县停电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按照自身职能主动开展应急处置、加强请示报告的同时,分别参加有关专业组的工作。由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停电指挥部服从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县停电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专家组成,为县停电指挥部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开展事态评估,对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恢复进度及应对措施进行评估,及时提供有关对策建议。

2.2县停电指挥部办公室

县停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事发地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各级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开展应急保供电和应急抢修工作。电网调度按照《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及有关规程执行。

3风险体系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社会风险两个方面。

3.1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源

有关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风险评估机制,定期组织风险评估,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对措施。

3.1.1电力系统运行风险

云南电网与南方电网主网异步联网后,直流双极(双回)闭锁等严重故障带来的云南电网频率稳定问题异常突出,系统频率失稳风险增加,可能引发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元谋局部电网网架结构薄弱,单线单变、同杆双回线路发生故障时,可能引发局部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自然灾害风险

地质灾害:我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重要电力设施设备损坏,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森林火灾:我县山林火灾多发,容易导致输电线路跳闸、变电站失压,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地震灾害:我县处于多个地震带上。地震极易造成电力设施设备故障或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洪涝和雨雪冰冻灾害:我县处于“云贵准静止锋暠”的覆盖范围,夏季易发洪涝灾害,冬、春季易发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导致输电线路倒杆、断线,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2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社会影响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一般包括:

3.2.1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通信指挥受较大制约,行政效率降低;安保系统可能受影响。

3.2.2社会治安:城区大面积停电1天以上,公众承受能力下降,情绪恶化,可能导致民众恐慌和聚集,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城区照明系统失效、安保系统受影响,盗窃、抢劫等治安问题可能增多;可能出现哄抢生活必需品等群体性治安事件。

3.2.3通信:通信枢纽机房运行可能受影响,大部分基站停电,自备电源失电后,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严重影响公众的信息沟通,也给应急指挥工作带来较大不便。

3.2.4供水、供气: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供水供气受到严重影响,市民一日三餐等正常生活难以保障,民众情绪可能失控。

3.2.5排水、排污:城市排水、排污可能因自备应急能力不足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等;市民因抽水马桶不能使用,可能导致公共厕所不能满足需要,城市卫生状况可能恶化。

3.2.6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需要电力降温减压或通风排气的高危企业因停电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3.2.7医疗卫生: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医院结算系统、医保系统、售药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冷藏的药品、疫苗、生物标本、生物制品等受到影响;因为地面交通拥堵、用电设备器械不能使用等原因,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效率可能降低。

3.2.8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可能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隧道、桥梁等重要设施的监控、照明、通风、指示等机电系统停止工作,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甚至中断;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应急救援救护难以及时抵达。

3.2.9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旅客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2.10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用户和有关电力企业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3.2.11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方便食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3.2.12公安消防:电梯里大量人员被困;大型商场、电影院等可能引发挤压踩踏;以电力驱动的降温降压设备失效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衍生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繁重。

3.2.13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业务受限;安保系统可能受影响。

3.2.14商业运营:大型商场停止营业;可能出现瓶装水、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抢购潮。

3.2.15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3.2.16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3.2.17旅游行业:观光索道停运,可能有大量游客急需救援;旅游热点游客的吃住行出现困难,需要提供相应帮助。

特殊时间节点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会加剧社会影响,需要特别重视。

4监测预警

4.1监测

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及存煤、蓄水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4.2预警

建立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

4.2.1预警发布

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4级,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电网企业初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人民政府。

(3)批准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后,有关政府突发事件预警

信息发布中心应立即按照指定的范围和时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重要电力用户、应急责任人及社会公众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

4.2.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重要电力用户补充应急燃料,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公安、交通运输、通信、电力、供水、供气、供油等有关单位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网企业应立即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向县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州能源局和上级电网公司报告,并视情况通知县重要电力用户。

5.2县电力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有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见附录3。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要在2小时30分钟内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启动响应

接到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报告后,如停电时间可能延续并超过1小时则启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6.2.1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Ⅰ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县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指示精神;

(2)组织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3)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

应急处置工作;

(4)研究决定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总结、报告事件处置工作;

(7)超出县级处置能力时,向州人民政府申请支援;

(8)当州人民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后,县指挥部要在省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2.2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响应,县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事发地派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组。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进展,加强与县指挥部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应的指导或帮助;

(3)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事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2.3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响应,Ⅲ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主要任务包括:

(1)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事件进展、获取有关指示;

(2)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协调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事宜;

(4)督促做好事件处置评估。

对于尚末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政府可视情况启动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对于同一大面积停电事件,县响应级别一般应高于州级响应级别。

6.3应急处置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县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县级部门、单位按照“先应急、后弥补”的原则,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6.4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有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有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5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元谋县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衍生次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毕。

7后期处置

7.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有关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由县指挥部组织。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7.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7.3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有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7.4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省州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省、州、县三级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有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处置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重要电力用户应有专人负责应急电源的维护管理。各企业特别是危化企业应有专门的应急抢险队伍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8.2装备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以便必要时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应急电源支援;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以便及时开展应急抢修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29328—2012)》配置符合标准的应急电源,并按照要求购置和存放应急燃油。要加强对应急电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设备能立即投入运行,确保安保负荷正常工作;要通过购置电力接口转换设备等方式解决与电网应急保障电源接口不配套的问题。

8.3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监测和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电力企业要加强黑启动技术研究和黑启动能力建设,确保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系统能尽快恢复。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为电力系统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8.4通信保障

各级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8.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满足应急指挥需要。

8.6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省州政府预案的修订,结合元谋县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演练、处置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县应急办备案后实施。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办、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9.3演练与培训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及定期演练。

9.4责任与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天然气输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条: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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