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建立省级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每年定期公布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有关内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将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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