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8215659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世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江边乡卡莫村委会大卡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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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190.75㎡/房屋:109.0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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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康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江边乡卡莫村委会大卡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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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194.75㎡/房屋:64.5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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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才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江边乡卡莫村委会大卡莫村 |
/ |
土地:141.99㎡/房屋:77.5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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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自高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江边乡卡莫村委会大卡莫村 |
/ |
土地:117.34㎡/房屋:116.2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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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