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苴集建(1994)字第1451号
杨有光
宅基地使用权
苴集建(1994)字第1451号号
元谋县黄瓜元园镇苴林村委会金苴林大村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
上一条:(杨有光、张荣兰)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下一条:杨委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