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琼英、张兴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花园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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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83.88㎡ 房产:189.7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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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常云、王宗琼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花园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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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88.49㎡ 房产:164.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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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丙荣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花园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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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81.49㎡ 房产:175.4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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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玉海、姚云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花园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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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50.75㎡ 房产:198.5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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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