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1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3户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831405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进先 |
土地房屋 |
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新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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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432.93 房屋:127.13 |
农村宅基地 /住宅 |
土地房屋首次登记 |
2 |
蔡兴和 |
土地房屋 |
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新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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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416.26 房屋:223.88 |
农村宅基地 /住宅 |
土地房屋首次登记 |
3 |
张从宇 |
土地房屋 |
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新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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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575.27 房屋:199.66 |
农村宅基地 /住宅 |
土地房屋首次登记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