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
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姜集用(1993)字第7号
李正云
宅基地使用权
元谋县姜驿乡画匠村委会旧村
223.5平方米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6日
上一条:(李正云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下一条:(289程子馨)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