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3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赵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挨小村委会挨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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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面积:150㎡;房屋建筑面积:230.85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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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