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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阮丽如、吴春余)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25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吴世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元谋县黄瓜园镇龙山村委会河西村

云(2024)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8677号

土地面积:8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1.94平方米

阮丽如、

吴春余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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