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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卫)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

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元集用(2000)字第5430号

何达

宅基地使用权


元谋县物茂乡罗兴村委会普龙村

96.55平方米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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