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3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彭学传 普绍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能禹新桥108国道东侧  | 
   云(2017)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0950号  | 
   房屋建筑面积:205.36平方米、 土地面积:168.1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人: 普绍芝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