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2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白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泷淇紫溪苑3幢3单元10室 |
元房字第S15170号,元国用(2015)第0451号 |
建筑面积:14.47平方米、 土地面积:2.78平方米。 |
储藏室 |
继承人: 白靖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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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泷淇紫溪苑3幢3单元C12室 |
元房字第S15170360(2015)第0418号 |
建筑面积:27.61平方米、 土地面积:5.27平方米。 |
车库 |
继承人: 白靖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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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泷淇紫溪苑16幢1单元501室 |
元房字第S1851号,元国用(2014)第0320号 |
建筑面积:122.44平方米、 土地面积:22.32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人: 白靖琳 |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