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村公所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姜驿乡贡茶村委会新海村民小组,产权证号姜集用(1993)字第92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海村公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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