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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清)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老集建(1994)字第038号

刘怀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老城乡丙月村委会小月旧村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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